某小学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的规定和省、市、县、镇及教育管理中心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相关要求,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的原则1.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2.坚持有错必纠、处罚适当的原则。3.坚持教育为主、惩戒为辅的原则。4.坚持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对象学校领导和所有教职工,依据其工作岗位和职责,因工作失职、渎职等造成的学校安全事故均追究相应的责任。三、安全事故追究的范围1、教职工应自觉遵守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规定,认真履行安全教育职责,处理保护学生和自身的合法权益;掌握处理各类重大突发事故的方法,以及紧急状态下组织学生自救自护的办法,具备分辨安全、危险的能力和防范事故的能力。2、班级是学校安全和管理的基层单位,班主任是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的直接实施者,是学生安全的主要责任人。班主任因对学生教育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