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厅部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泰安中行项目部逐级防火责任制,预防火灾事故发生,保障泰安中行项目部正常的经营秩序,保护泰安中行项目部、宾客和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为明确前厅部员工的消防安全责任与义务,特制订本消防安全责任书: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消防法规法令和泰安中行项目部的各项安全规定。二、组织本部门开展日常安全自查,认真作好日、周、月等检查工作,并建立检查记录。对于检查出的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处理。若因检查不到位处理不及时引发事故,部门责任人负全部责任。三、认真落实以下检查内容:1、本部门的办公设备(传真机、复印机、电脑等)开关、线路、插座是否完好,有无老化、损坏、短路及超负荷等隐患存在。2、办公区域、库房、行李间是否存放过多易燃、可燃物(纸张、宣传品、包装物等),可燃物附近是否有电器及电线插座埋压等现象;3、照明、电器设备是否做到人走电断,严禁超负荷用电。4、是否严格按照公安机关的要求做好一客一证住宿登记。5、客人寄存的行李和其他物资,是否按照程序作好记录。6、各账目、单据、现金、支票等是否严格按照制度存放保管。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