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焊、气割的液化石油气的安全要求 用于气割、气焊的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制造和充装量都应符合CJ 31液化石油气瓶标准规定。瓶阀必须密封严实,瓶座、护罩(护手)应齐全。 采用液化石油气瓶集中供气的贮存气瓶室和和汇流排室的设计、管道设置、应符合JT 16建筑设计防火规定第六章第49条,以及TJ 28城市煤气设计规范(试行)第六章第176、177条和第七章第239条的规定。 室内必须设有通风换气孔,使室内下部不滞留液化石油气。 室内地面要平整,不应同外界地沟(坑)或地漏孔连通。 室内照明必须采用防爆型灯具开关,严禁明火采暖。 液化石油管道连接宜采用焊接。切割、焊接所使用导管的连接口应密封严实。连接软管的.压力不应小于最大工作压力的4倍,胶管的长度尽量要短。 液化石油气用量比较集中的场所、车间或气瓶组站可将三瓶以上液化石油气联结,由汇流排导出,在汇流排总导出管上应装总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 单个液化石油气瓶应在出口处加装减压器。 液化石油气瓶组站,除供现场直接使用气瓶外,站内贮存周转实瓶超过330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