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安全运用管理制度 (一)对汽车的使用保养要求 1、汽车实行二定三包制度,即定人、定车辆,包使用、包养护、包保管。每辆车应指定一名责任司机对汽车负责保养。轮班值乘的必须执行汽车交接班制度。2、汽车出车前必须对汽车进行检查,特别要检查汽车的刹车系统、转向系统及轮胎、灯光、喇叭、雨刮器和倒车镜等零部件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确认良好方准出车。3、汽车在沿线执行任务时,应将车辆停放在我段的工作场地,锁好门窗、方向锁、开启防盗功能。无法停放在工作场地时,应由专人看管,防止车辆丢失。4、严禁汽车司机疲劳驾驶,司机出车前必须充分休息,执行任务需要连续驾驶4小时以上时,必须配备两个司机。(二)对汽车在长坡、弯道上的行驶要求1、在转弯、下坡时,应将车速控制在随时能够安全停车的状态下。2、采用鼓式刹车的车辆长期处于下坡时,由于连续使用刹车,容易造成刹车鼓发热烧蚀,导致刹车失效。所以,下长坡时应用低速档(二或三档)。3、汽车在弯道多的道路上行驶,在进入弯道前应提前减速,将车速控制在30km/h以下,并鸣喇叭提醒对面方向的来车。4、特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