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筑工程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根据企业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 644l-1986),砌筑工程施工中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事故、机械伤害、坍塌事故、火灾和爆炸是其主要事故类型。 (1)高处坠落 在超过胸部以上的墙面施工时,没有及时搭设脚手架,勉强进行砌筑,这样有可能将墙体撞倒或者上料时失足掉落。 高处作业没有使用安全带或者安全带错误使用,在身体失衡的情况下就会发生坠落事故;对安全网的设置不符合要求,或者安全网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要求,没有起到安全保护的作用。 在外脚手架面板上砌筑时,用不稳定的工具或物体在脚手板上垫高砌筑。 在没有足够安全保护措施的情况下,在墙顶上站立划线、刮缝、清扫墙、柱面和检查大角垂直等工作。 (2)物体打击 在地面上用铁锤打石时,没有检查铁锤有无破裂,锤柄是否牢固,没有看清附近情况有无危险,会伤害到自己或他人。徒手移动料石,有可能压破或擦伤手指。 没有佩戴安全帽或者佩戴的安全帽不合格。 砍砖时没有面向内打,而是向外打,碎砖落下会伤害到他人。 在同一垂直作业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