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梁施工安全控制要点 2.1 明挖基础安全控制要点 1、基坑开挖的方法、顺序以及支撑结构的安设,均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规定进行。开挖较大较深和地质水文复杂的基坑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专项方案。 2、开挖基坑时,要指派专人检查对邻近建(构)筑物或临时设施的安全,并留有检查记录。如有影响或不安全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才能开挖。 3、基坑深度超过1.5m时,为便利上下必须挖设专用坡道或铺设跳板,其宽度应超过60cm,深狭沟槽应设靠梯或软梯,禁止脚踏固壁支撑上下。 4、开挖基坑时,要根据土壤、水文等情况,按规定的边坡坡度分层下挖,严禁局部深挖,掏洞开挖。基坑深度超过1.5m,不加支撑时,应按要求进行放坡。 5、如施工地区狭小或受其他条件限制,不能按标准放坡时,应采取固壁支撑措施,支撑方法应根据土质和施工具体情况事先做好施工 设计。 6、基坑开挖过程中,必须随时检查坑壁边坡有无裂缝和坍塌现象(特别是雨后和解冻时期),如果发现边坡有裂缝、疏松或支撑有折断、走动等危险先兆,应立即采取措施。在雨季、地下水及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