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 (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二项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单位应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消防法律法规、中华人命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61号令)以及上级部门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规定,强化监管,深化整治,夯实基础,细化责任,严格执行,进一步完善泰安中行项目部消防安全工作,不断提高泰安中行项目部消防安全水平,建立消防安全长效机制,确保泰安中行项目部长周期安全运行。二、控制隐患:无岗位责任死亡事故;无重大泄漏、中毒事故;无重大火灾或爆炸事故;无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和公共安全事故;无重大伤亡事故;一般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000(现价);人员伤亡率控制在1(年均)以下。三、工作要点:1、通过提高技术促进泰安中行项目部消防安全系数的提高,实施泰安中行项目部设别设施的安全运转系数,故障率15起年均。2、继续抓好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