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各种发票、收据、停车票、停车卡、乘车卡、出入证等各类票据、票卡的管理,完善公司票据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使用的各类票据、票卡等定额、非定额票据一律视同有价证券进行管理,并制定本制度。 一、 适用范围:二、 公司现行使用的各类发票、收据、停车票、停车卡、乘车卡、出入证等,以及今后使用的作为收费凭据的各类票据、票卡。三、 票据管理:所有票卡一律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在税务部门购买或印刷并统一编号,并由会计人员造册登记。发放票据时,加盖金额印章和财务专用章,分别票卡的种类及面额交由具体使用人员签字领用。严禁未经公司财务部门私自启用任何新的票据。 四、 票据领用 1、各类票据,由生产部在公司财务部统一申请领用,对交由非财务人员经管的票据如停车票、摩托票等,一次不得发放超过二天使用量的票据,并实行先缴款后领票的方式进行管理;2、对交由财务人员经管的票据如停车票、摩托票、停车卡、摩托卡、乘车卡等,一次不得发放超过十五日使用量的票据,并实行定额票据领销存月报表制度,按月上报。3、对由公司统一印制的各类月卡、出入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