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使用安全责任书 为了贯彻安全生产法,强化安全责任,消除事故隐患,明确燃气使用部门的职责,本公司特与各使用部门签订安全责任书,请燃气使用部门自觉遵守。 1、未经燃气公司许可,燃气使用部门不得增装、拆装、改装燃气管道设施,不得损坏燃气设施,如要变动燃气设施必须燃气公司联系; 2、燃气使用部门不得擅自更换,变动供气计量装置并保持周边环境通风、干燥; 3、燃气使用部门必须确保调压箱、计量装置、阀门井、管道井及相关燃气设施周围不得堆放杂物,便于操作,任何物品不得占压燃气管道; 4、燃气部门必须懂得安全用气常识,不得遮挡、拆除、破坏燃气安全操作规程看板、警示标示、报警装置等; 5、配合燃气公司入户安检,发现的隐患按要求在期限内整改完成,落实专门人员认真做好自查自检工作,落实巡检制度,做好相关台账记录,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与燃气公司联系,并报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6、燃气使用部门不得在室内使用两种气源,用气场所必须确保通风良好; 7、燃气使用部门应定期检查计量装置、报价系统、消防器材,并定期报设备部备案,由设备部报有关部门鉴定,鉴定证书报燃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