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工设备定期试验、校验和抽检制度 1目的 确保热工仪表,自动装置和保护装置准确、可靠地运行,有必要结合机组定期检修对现场的主要仪表、自动装置和保护装置进行检查、校验,在定期检修间隔期间抽查校验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芜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2机组在ABCD级检修中的热工设备的联锁试验、校验工作,主重要热工测量仪表的抽检。 3 规范(定期试验) 3.1定期试验项目的确定 3.1.1机组检修后定期试验项目的确定,由生技部下发。试验项目的内容应明确,不含糊,不允许出现类似风烟系统定期试验、汽水系统定期试验等范围大、项目不具体的内容,避免定期试验项目的不完整。 3.1.2仪控部根据机组实际运行、检修情况,在5天内完成试验项目的增补、修改,以及明确试验项目负责人,并将结果反馈至生技部汇总。 3.1.3 生技部根据最终的试验项目,将试验项目列入到整个检修计划中,并明确定期试验项目的时间、责任人。仪控部根据审批后的试验项目,负责制定定期试验项目的记录表格,记录表格范本见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