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基本对策 重大火灾隐患,是潜在的引发较大、重大、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多种因素的综合。对一个区域来说,重大火灾隐患存在的程度,是衡量该区域.消防安全环境优劣的重要指标。因此,公安消防部门历来把督促整改重大火灾隐患作为消防监督的重要工作,各级人民政府也逐步将整治工作列入政府的议事日程。但是,整治重大火灾隐患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具体实施步履艰难。近两年来,以政府名义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取得较好的整治效果,这不能不说是整治工作的一大有益探索。就目前存在的部分重大火灾隐患,本人深有感触,对此谈点浅见。 一、整改重大火灾隐患的主要依据及法律责任目前,消防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对整治火灾隐患,法律责任也作了明确的规定:1、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是整改火灾隐患的责任主体。消防法第十四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有“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的安全职责;公安部61号令第30条也进一步明确规定单位对自身存在的火灾隐患负有及时消除的法定责任与义务。2、公安消防机构有检查发现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