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涵安全管理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安全管理积极预防,从严管理,保障安全的方针,加强桥涵工程作业安全管理,杜绝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等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中铁二十一局宝兰客专甘肃段三标一工区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根据项目与公司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特制定本责任书,由项目部与所有涉及高空作业、支架工程、悬灌梁工程的单位签订。 一、桥涵作业安全生产目标 桥涵作业中主要包括年度轻伤率控制在每亿元产值0.18人以内,无因工重伤及以上责任事故;杜绝因施工原因造成铁路行车一般及以上事故;无一次性与施工生产有关、直接经济损失在2万元及以上的事故。 杜绝年度汽车交通责任亡人事故。 二、责任对象 施工单位法人(合同签订人)或委托人为本责任状安全管理负总责。 三、桥涵作业安全管理责任内容 1、各施工单位要对全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