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架型起重机的特殊规定 1开车前应将所有控制手柄扳至零位,关好门窗,鸣铃示警后方可动车。 2起重机起动要平稳,不得高档起动。操纵控制器时,必须按档次进行。吊钩转动时不允许起升,防止钢丝绳跳槽。 3起重机或小车运行至接近终点时,应降低速度,严禁用终点开关作停车手段使用,也不允许用打反车达到制动目的。 4司机在作业中应按规定对下列各项作业鸣铃报警: 起升、降落重物,开动大、小车运行时; 起重机通过或行驶在视线不清处时; 起重机运行到接近同跨轨道上的另一台起重机时; 吊运重物接近人员时。 5对双吊钩(主、副钩)起重机,不准同时用两个吊钩分别吊两个物件,不工作的吊钩应开到接近上极限高度位置,并且不准带挂吊索。 6有主副吊钩的起重机,在主、副吊钩换用或两钩高度接近时,应一个一个单独工作,以免两钩相碰。 7同一跨度内有多台起重机工作时,两台起重机应保持1.5m以上的距离。因工作必须接近时,应经邻机同意,但最小距离应在0.3m以上。不允许利用一台起重机去推动另一台起重机进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