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起重机进场安全协议 甲方:(中国中铁电气化局有限公司西安地铁一号线TJSG9标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明确在朝阳门地铁站16T汽车吊使用过程中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汽车起重机在使用过程中的施工及人员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依照国家、西安市及西安市地铁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进场前必须向甲方上报本汽车吊相关安全合格证书及操作人员证件(吊车司机操作证),且上报合格证书及操作人员证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针对本汽车起重机操作特点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乙方操作人员必须经过甲方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并在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记录上签字,留甲方备案。 三、乙方在施工中要认真执行起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起重作业十不吊原则,并严格遵守本项目部的机械管理制度,甲方将严格按照上述各项制度及有关标准作为施工过程中安全检查的依据。 四、乙方操作机械人员进场后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