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按照.关于强化公共安全体系和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落实市国资委关于下达2021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的通知(厦国资综【2021】99号)的文件要求,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确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最大限度地控制、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和国有资产的安全,结合我司安全生产的实际,经研究决定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下达各企业,切实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一、责任对象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各企业的主要领导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总责,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是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规定,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原则,并将与集团公司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结合本企业实际层层分解落实到所属企业及部门、班组和个人,把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 二、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按照市安委会、市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