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溪电站下游河道泄放水安全管理措施 为贯彻落实贵州电监办、省安监局关于加强水库水电站下游河道泄放水安全管理及关于加强水库水电站向下游河道泄放水安全管理的通知黔水安监20217号文件精神,电站为了防御、减轻洪水灾害,做到有计划、有准备的防御洪水和向下游泄放洪水,以确保确保水库上下游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以下措施计划。 1、电站在3月中旬成立以行政正职为组长的防汛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电站防汛工作和与地方防汛部门的相互协调。 2、在3月底或4月初组织召开防汛协调会,就汛前防汛工作布署、汛期保持密切联系、统一指挥,相互之间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及时沟通等相关工作问题达成一致,共同做好2021年防洪渡汛工作。 3、电站汛前及时修编防洪应急预案,并报绥阳防汛办和正安防汛办备案。 4、汛前印刷关于防汛方面的宣传单,安排专人到附近乡镇发放,并协助当地政府和地方防汛办把汛期河道行洪安全范围宣传到每村每户每人,以便提高水库上下游群众安全意识。 5、电站有计划的发电放水必须在遵义地调的命令下来进行,泄洪放水应在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