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之分包管理附自己修改的分包安全管理协议 建筑工程中的分包单位其实狭义上来说分为两种:专业承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这里我们统称为分包单位(虽两者区分很大,需要区分时我会分开说)。对于分包单位的管理一直是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难点,工程前期结构期间,主要是针对劳务分包单位的管理,如安全防护用品的佩戴、临边防护的搭设、脚手架搭设等。工程后期装修结束后则大量专业承包单位,其中不乏很多“甲方推荐的单位”,这就给现场的安全管理造成了很多的难点。 中国城镇化建设进程中最可爱的人建筑法规定: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队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招投标法规定: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条件是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按国家规定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结合以上法律,我们可以将分包单位理解为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