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工安全技术规程 1 安全技术通则 1) 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和技术考试、安全考试不合格者不准上岗操作。 2) 各高炉热风炉工必须严格听从燃气调度室和煤气管理室的指挥调度,得到撤炉命令后,必须立即撤炉,严禁借故拖延,在特殊情况下,由煤气班长和动力作业区协商解决。 3) 煤气压力低于1000pa时必须主动撤炉。 4) 工作区域内煤气含量超过30 PPM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 CO浓度高于30PPM,低于50 PPM时,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一小时。 (2) CO浓度高于50 PPM,低于100 PPM米时,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 (3) CO浓度高于100 PPM,低于200 PPM,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015分钟,且每次工作间隔不得小于2小时。当一氧化碳浓度高于200 PPM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戴面具等)方可进行工作。 5) 热工操作人员必须熟知各种可燃气体的爆炸范围和着火点: (1) 高炉煤气爆炸范围40%70%,着火点700750。 (2) 焦炉煤气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