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设施的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某某公司(简称公司)设备设施的设计、建造、采购、使用、操作、检查和维护管理,使其达到有关健康安全与环境的要求,保持完整性,保障员工安全健康,保护环境,依据国家有关健康安全与环境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等标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规定,以及Q/SY 1002.1-2021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 第1部分:规范等标准,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和各单位。承包商和供应商在某某公司生产区域内从事与承包或者服务有关的生产活动参照本规定执行。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设备设施,是指用于生产工作的机械设备、电器设备等生产装备,以及生产装置、工艺流程、基础设施等。本规定所称完整性,是指设备设施的功能和用途、性能符合健康安全与环境要求的程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主要功能和用途;(二)用于监测、监视的仪器仪表装置;(三)故障报警、中断、连锁控制;(四)对使用及接触人员的防护;(五)应急情况下的控制;(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