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挖孔桩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为加强工地管理,促进安全文明施工,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真正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按照安全生产,质量第一的原则,现制定人工挖孔桩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请遵照执行。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违者罚款50元/人次。 2、禁止赤脚或穿拖鞋、高跟鞋进行施工,违者罚款50元/人次。 3、严禁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违者罚款500元/次。 4、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违者罚款200元/次。 5、严禁无故旷工,违者罚款100元/人天。 6、生活区(帐篷)周围10米范围内禁止倾倒任何垃圾,生活垃圾必须挖坑掩埋,违者罚款50元/次。 7、卫生间距离生活区(帐篷)不得少于200米,生活区周围不得出现大小便痕迹,违者罚款50元/次。 8、禁止浪费材料,每浪费壹包水泥,罚款100元。护壁施工按1:2:3(水泥:砂:石子)比例施工,违者罚款50元/次。 9、同批桩孔交工工期前后不得超过3天,违者罚款300元/天组。 10、每台空压机工作时不得少于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