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总部安全生产责任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现依法落实我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 我承诺,在我担当( 人力资源总部经理 )期间,履行以下安全职责: 1、对本部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2、遵守国家安全法律法规,执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3、对新人入厂人员(包括实近平、代培人员)及时组织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方可分配到车间。会同安全部门共同处理,认真做好记录; 4、会同安全部门组织对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定; 5、把安全工作业绩纳入干部晋升、职工晋级和奖励考核内容; 6、按国家规定,从质量和数量上保证安全生产人员的配备; 7、临时用工协议书中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文,并会同有关部门执行; 8、遵守国家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9、组织制订、修改本部门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