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标准 根据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A654-2021)等有关规定,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应达到如下标准。 一、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12分)(一)建立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3分)(二)确定单位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3分)(三)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例会不应少于一次,并且要有记录。(2分)(四)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2分)(五)积极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2分)二、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0分)(一)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要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其主要内容应当包括: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