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基础土方工程控制措施 深基础土方工程是指挖掘深度超过1.5m的沟槽和深度超过5m(含)的土方工程。 (一)悬臂式支护结构过大,内倾变位。可采用坡顶卸载,桩后适当挖土或人工降水、坑内桩前堆筑砂石袋或增设撑、锚结构等方法处理。为了减少桩后的地面荷载,基坑周边应严禁搭设施工临时用房,不得堆放建筑材料和土方,不得停放大型施工机具和车辆。施工机具不得反向挖土,不得向基坑周边倾倒生活及生产用水。 (二)有内撑或锚杆支护的桩墙发生较大的内凸变位。要在坡顶或桩墙后卸载,坑内停止挖土作业,适当增加内撑或锚杆,桩前堆筑砂石袋,严防锚杆失效或拔出。 (三)基坑发生整体或局部土体滑塌失稳。应在有可能条件下降低土中水位和进行坡顶卸载,加强未滑塌区段的监测和保护,严防事故继续扩大。 (四)未设止水幕墙或止水墙漏水、流土,坑内降水开挖造成坑周边地面或路面下陷和周边建筑物倾斜、地下管线断裂等。应立刻停止坑内降水和施工开挖,迅速用堵漏材料处理止水墙的渗漏,坑外新设置若干口回灌井,高水位回灌,抢救断裂或渗漏管线,或重新设置止水墙,对已倾斜建筑物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