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施工组织方案和措施上确保生产安全 “安全第一”的生产方针要求我们“把安全放在首位来安排生产工作”,但“不安全就停产”并不是安全管理的目标。安全管理是为生产保驾护航的,而影响安全生产工作大是大非的关键因素往往就在技术方案的决策之中。 一、法律法规在施工组织方案方面对安全措施的强制要求 1.对施工组织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强制性要求 每一项工程从开工到竣工的整个过程,都存在诸多物的不安全因素,如果预见不到,措施不善,将不同程度地影响到施工进度和效益,造成财产损失乃至人身伤亡事故。为强调在工程施工前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早在1983年原建设部颁布的国营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条例中就规定:“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建筑法第三十八条则规定得更为具体,“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上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对施工组织方案编制人员的要求 施工方案编制人员是施工过程的设计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牛产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