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单位安全责任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安全生产法、煤炭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奖惩条理和矿其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我矿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切实加强现场安全生产管理,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全面完成我矿下达的安全目标。按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要求,决定对生产单位下达安全生产责任。为此,特责令 同志为 队(车间)安全行政责任负责人(本管辖区域安全主体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管辖内的 安全工作(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经单位行政负责人签字后生效,企业批准同意辞去职务后失效(由新任行政负责人接手生效)。一式两份,具有法律效力。 一、责任目标 1、所管区域内无因工死亡事故和重特大通风、瓦斯事故。 2、重伤半年考核不超标。 3、轻伤半年考核不超标。 4、非伤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不超过5000元/次。 二、责任内容 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