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设备管理制度 一、新增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条本公司需增置的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设备管理部门备案。第二条经管理部门进行可行性方面的技术咨询,方可确定装修项目或增置电器及机械设备。第三条为保证设备安全、合理的使用,应设一名兼职设备管理员,协助管理部门人员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使用者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第四条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第五条施工安装,由管理部门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登记单方可使用。二、使用设备管理规定第六条电气机械设备使用前,设备管理人员要与人事部配合,组织操作人员接受操作培训,维修部负责安排技术人员讲解。第七条使用人员达到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能的程度,维修部签发设备操作证,上岗操作。第八条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第九条维修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情况,并列入员工工作考核内容。三、转让和报废设备管理规定第十条设备年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