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涵基础工程各道工序施工安全操作要点 1、明挖基础 (1)开挖基坑时,如对邻近建(构)筑物或临时设施有影响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2)挖掘机等机械在坑顶进行挖基出土作业时,机身距坑边的安全距离应视基坑深度、坡度、土质情况而定。一般应不小于1.0m,堆放材料及机具时应不小于0.8m。 (3)采用桅杆吊斗或皮带运输机出土时,应检查吊斗绳索、挂钩、机具等是否完好牢固。吊斗升降时,坑内作业人员应躲离吊斗升降移动范围。吊斗不使用时,应及时摘下,不得悬挂。 (4)在水中挖基,应备有便于出入基坑的爬梯等安全设施。 (5)开挖中,当坑沿顶面裂缝,坑壁松塌或遇有涌水、涌砂影响基坑边坡稳定时,应立即加固防护。 (6)基坑需机械抽排水开挖时,须配备足够的抽排水设备,抽水机及管路等要安放牢靠。 (7)小型桥涵施工,如不能保证车辆通行时,应事先修好便道或便桥(涵),并在修建桥涵的公路两端设置“禁止通行”的标志。 (8)寒冷地区采用冻结法开挖基坑时,应根据地质、水文、气温等情况,分层冻结,逐层开挖。 (9)基坑开挖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