氢站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进入制(储)氢系统区域人员管理 第一条制氢系统区域为电厂重点要害防火区域,所有进入制氢系统区域的人员应遵守制氢系统 区域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条非制氢系统区域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入内。 第三条因检修工作需要进入制氢站,必须办理工作票。 第四条所有进入制氢系统区域的人员,一律不得携带打火机、火柴等火种。若有携带,必须交 值班人员统一保管。穿着应符合电力系统的规范要求,严禁穿带铁掌的鞋子。 第五条进入制氢系统区域前必须关闭手机、信息机、对讲机等无线通讯工具,制氢系统区域内 禁止使用无线通讯工具。 第六条进入氢站机动车辆必须加防火罩,严禁电瓶车、履带式推土机等进入制氢系统区域。 第七条凡进入制氢系统区域的工作人员,应掌握一般的消防知识,掌握火灾扑救办法。 第二章运行管理 第八条 制氢系统设备的运行、巡检、操作由制氢系统区域值班员负责。 第九条 按照规定进行设备检查,发现问题应能够正确判断、果断处理,并采取适当的安全运行防 范措施,杜绝人身及设备事故的发生。同时汇报运行班长,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