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队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1、区队长负责组织各班班组对所辖区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 2、发现和查处本单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发现存在重大隐患,必须立即停止生产,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同时向矿长报告。 3、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制,组织职工发现和排除隐患。 4、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活动。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活动分日查、周查两种形式,每次排查活动都要有原始记录。 5、按要求认真填写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报表,做到内容齐全、叙述准确、不准漏项,并严格签字程序。对排查出的不属于安全事故隐患的其他安全生产关键问题,应作专门登记、报送。 6、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7、对排查出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实行分级监控。 一般隐患由科室指定隐患整改责任人,责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改的隐患,由整改责任人负责监督检查和整改验收,验收合格后报科室审核签字备案。重大隐患由矿长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整改的内容、期限、下井人数、整改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