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行业安全管理责任状 为进一步做好燃气市场安全生产工作、明确安全生产的职责、目标和责任,依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及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江西省燃气管理办法,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特签订本责任状。 一、储配站及其所设瓶装供应点有健全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健全三安一抢(安全供应、安全运行、安全检查、应急抢险方案)机制。 二、储配站有健全的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有119、110报警电话,有电力调度部门的联络电话。 三、储配站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和浓度检测、通讯等设施;储罐配备喷淋降温设施。按规定检测,确保燃气设施完好。 四、储配站在禁区内必须设立醒目的严禁烟火警示牌;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准入内,不准穿带钉鞋、化纤服装或携带火种入内;禁止使用容易产生火花的工具;运输液化石油气的机动车辆进入生产区时必须戴防火罩,其他机动车辆不得进入。 五、储配站及其所设瓶装供应点对燃气设施进行动火作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管理法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