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客户服务工作的管理,推进客户服务标准化,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实现对用户安全平稳供气,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公司相关部门客户服务工作的管理。 第二章 机构和职责 第三条 公司调度中心是客户服务工作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客户服务管理的法规、政策和规定。 (二)负责组织制定客户服务管理规章制度。 (三)负责对所属单位客户服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管理。 (四)负责对所属单位客户服务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四条 所属单位是客户服务工作的具体实施单位,工作职责是: (一)所属单位应设立客户服务机构(客户服务中心)执行客户服务工作,或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由生产运行部门分管。 (二)建立完善的客户服务管理体系,按公司规定定期对客户服务中心进行考核。 (三)负责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各项客户服务管理制度、规定,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客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