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镀锌公辅设施安全作业管理办法 1. 总 则 1.1 目的: 为防止发生意外事故,保护员工生命安全和避免公司财产遭受损失,对公辅设施安全技术作出规定,以期消除或降低安全卫生风险,特制定本操作标准。 1.2 使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辅设施操作、维护、修理作业。 1.3 制、修、废: 本程序之制定、修订、废止需经管理层审议通过,呈总经理核决后实施。 1.4 管理权责: 1.4.1 文件制、修、废之责任单位:公辅组。 1.4.2 文件编号、送审:公辅组。 1.4.3 文件登记、分发:安全环保部、镀锌车间厂长。 2. 作 业 规 定 2.1 一般安全操作标准: 2.1.1 水处理及其他接触化学药品的作业: 2.1.1.1 使用合理劳动防护用品。在化学药品的搬运、储存、使用过程中带防化手套;在维修、保养与药品接触的设施、仪器、储槽等都必须带防化手套。 2.1.1.2 在接触有挥发性的化学药品是必须佩带防毒面具。 2.1.1.3 锅炉炉水取样要先冷水,后放炉水;阀门开启适当,防止烫伤。 2.1.1.4 当水处理设施故障时,必须挂上停用或维修中的标示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