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基坑开挖工程监理细则 一. 依据标准 应符合国家标准GB50202-202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二. 基本要求1. 开挖准备(1)按设计或施工要求标高平整场地,清除和搬迁施工区域内地上、地下所有障碍物;(2)做好防洪、排洪工作保证场地不积水;(3)设置测量控制网,水准点要求设在不受基坑影响之处;(4)挖土机械,降水设备试运转正常。2. 基坑排水(1)设置有效的地面排水措施;(2)基坑内设排水沟,四角或每隔30-40m设置直径900mm-800mm集水井。排水沟、集水井应在基础轮廓线外。排水沟边缘离开坡脚不小于0.3m,坡度为0.1- 0.5%,并应比基坑底低300mm,集水井比排水沟低0.5m,井壁应及时加固,集水井内水及时排出。 3. 人工降水 (1)井点管在运输、装卸和堆放时应防止波网破坏,下入井点孔前,必须逐根检查,保证滤网完好;(2)降水设备的管道部件和附件在组装前,必须检查和清洗,并妥善保管;(3)井孔应垂直,深度符合要求,孔径上下一致;(4)滤管位置应按要求埋设,严禁将滤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