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及调查处理制度 及时了解和研究事故原因,掌握事故规律,认真吸取教训,以便有效地采取消除事故的措施,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事为了故分类:(一)在生产操作中,因违反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或由于误操作等造成原料、半成品或成品的损失,为生产事故。(二)生产装置、动力机械、电气仪表、输送设备、管道、建筑物、构筑物等发生故障损坏,造成损失或减产,为设备事故。(三)产品或半成品不符合质量标准,基建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机电设备检修不符合要求,原材料或成品因保管、包装不良等造成经济损失为质量事故。(四)发生着火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为火灾事故。(五)发生化学或物理爆炸,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为爆炸事故。(六)违反交通运输规则,造成车辆损坏,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为交通事故。(七)在生产活动所涉及的区域内,由于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的影响,突然使人体组织受损伤或使某些器官失去正常机能,以致负伤人员立即中断工作,为工作事故。(八)各级管理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错误,造成恶果的事故为管理工作事故。二、事故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