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运输暂行制度 【目的】 保障运输安全生产 【范围】本制度所指的车辆指公司的客、货车辆。 【内容】 一、 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2.做到:不超越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4.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