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工设备缺陷和事故管理制度 1 目的 规范设备缺陷管理工作,提高热工设备消缺质量,努力实现热工设备零缺陷运行,保障芜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芜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热工设备缺陷管理。本制度所指的设备缺陷指设备出现了性能、零部件或能耗偏离原设计标准或规定要求的状态。 3 规定和程序 3.1规定 3.1.1设备缺陷管理坚持“及时发现、及时响应、及时消除”的原则。 3.1.2检修专责人须认真执行设备管理制度,提高设备巡回检查质量。及时在ERP系统查阅设备缺陷通知单。设备缺陷消除工作须做到及时、正确、安全、优质。 3.2程序 3.2.1缺陷分类: 3.2.1.1 零类缺陷:即紧急缺陷,指危急主要设备安全运行或人身安全,如不及时消除或采取应急措施,在短时间内将造成停机、停炉、甚至全厂停电或威胁人身安全的缺陷。 3.2.1.2 一类缺陷:指威胁安全生产或设备安全经济运行,影响机组正常出力或按正常参数运行,属于技术难度较大,不能在短时间内消除,必须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