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接地与防雷安全技术措施 一、施工现场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现场,必须采用TNS保护接零系统(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采用保护接零),专用保护接零线的首、末端及线路中间必须重复接地。 2、“三相五线制”的供电干线、分干线必须敷设至各级电制箱。 3、专用保护接零(地)线的截面积与工作零线相同,且不得小于干线截面积的50%,其机械强度必须满足线路敷设方式的要求。 4、接至单台设备的保护接零(地)线的截面积不得小于接至该设备的相线截面积的50%,且不得小于2.5mm多股绝缘铜芯线。 5、与相线包扎在同一外壳的专用保护接零(地)线(如电缆),其颜色必须为绿/黄双色线,该芯线在任何情况下不准改变用途。 6、专用保护接零(地)线在任何情况下严禁通过工作电流。 7、动力线路可装设短路保护,照明及安装在易燃易爆场所的线路必须装设过载保护。 8、用熔断器作短路保护时,熔体额定电流应不大于电缆线路或绝缘导线穿管敷设线路的导体允许载流量的2.5倍,或明敷绝缘导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