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 (1)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公安部关于建筑工地防火基本措施,做好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工作。施工现场消防工作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管理计划,项目经理是该工地的消防负责人。 (2)建立施工消防管理网络,根据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划分消防管理责任区域消防负责人,公布上墙,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3)各重点防火区域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由消防责任人定期检查,确保完备好用。消防器材、设施不得随便移动或挪作他用。(4)建立义务消防组织,义务消防人员要进行消防知识的学.和培训,坚持每月开一次消防安全例会,检查当月消防工作情况。(5)施工现场应设吸烟点,禁止吸游烟、乱丢烟蒂。动用明火必须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动火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必须有消防器材,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措施。(6)从事焊接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证件上岗,严格执行十不烧的规定,无证人员一律不准进行焊接作业。(7)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小太阳灯和碘钨灯等大功率灯具烘烤衣物。(8)所有电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