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静电引燃火药和易爆危险气体事故分析及对策 在煤气、天然气的管道输送、石油化工和火药生产过程中的原料、中间产品和成品,绝大多数都属于危险化学品名录中的易燃气体和液化气体,如天然气、汽油、航空煤油、液化石油气、乙烯、丙烯、丁烯、氢气等。在整个生产过程中,不但有工艺管线和设备的维修用火、电气设备的工作火花及事故火花的出现,还有静电火花的产生。这些火花每时每刻都在威胁着企业的安全生产。其中尤其是人体静电火花及人体接触的延伸物(使用的各类金属工具释放出来的)静电火花危险性更大,引危险性燃爆炸气体。 一、事故案例1984年10月18日12时45分,某化工厂混制工房雷管车间混制引火头工房当天混制秒延期雷管用引火药(铅丹90%、硅10%),筛药工蒙某将秤量好的铅丹和硅,装入塑料盒内,手持橡胶板在盒内混药。药混好后,用140孔/吋的筛子在防护板内过筛,每筛约150G.。当筛到第3筛时,突然起火,并发出低沉的爆炸声,蒙被冲击波击倒在地,因蒙双手戴胶皮手套并有防护板隔离操作,因而未受伤。此次事故烧毁147平方米工房,直接经济损失3.5万元。经过调查分析和进行模拟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