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项目落实工人工资的责任状 为了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各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因用工管理不善而引发劳动纠纷和争议等问题,以免给企业及施工队带来不必要的负面影响和经济损失,我单位根据往年处理劳动纠纷的情况,制定以下制度: 1.各项目工程开工前,必须签订劳务承包合同,劳务承包方必须是有资质且手续齐全合法的劳务公司。 2.劳务公司必须具备三证一书即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其中法人授权委托托书必须是由劳务公司法人委托现场劳务队负责全权处理与该工程有关的一切事宜,并且要合法有效。三证一书复印件必须报公司工程部进行备案。 3.劳务承包方负责人进场5天内,必须及时将进场工人的基本信息上报项目部及公司工程部备案,基本信息包括:姓名、籍贯、民族、出生年月、省份证号码、进场日期等内容。在施工过程中,更换或增加工人,必须将更换或增加人员的以上信息及时上报项目部,并将更换工人的退场日期及工资支付情况上报项目部。 4.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及时掌握专业承包队、劳务分包企业作业人员的变动情况。 5.项目部在工人进场后,要进行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