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设备、设施报废管理,切实杜绝各类设备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凡本厂所有生产设备和设施均适用本制度。 3设备、设施报废标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各车间方可申请设备、设施报废 3.1经过预测继续大修后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工艺要求和保证产品质量的。 3.2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 3.3大修理虽能恢复精度,但不如更新经济的。 3.4因磨损、腐蚀、事故或其他灾害使设备遭受严重损坏无修复价值的。 3.5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 3.6国家明文规定淘汰的。 4设备、设施报废的审批 4.1凡符合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设备、设施应由各车间向设备设备主管部门提出报废申请,设备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人员现场鉴定,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经厂长批准后,报设备管理部门,经本厂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报废。 4.2凡符合报废条件的零件应由车间填写报废申请表,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