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作业通用控制措施 1.新职工及转岗、复工、改职人员必须进行段、车间、工区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新职工、见近平人员、干部在参加劳动、期间不准单独顶岗。 2.特种作业人员、机械设备、工具操作人员,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准持证上岗。 3.班前须充分休息,严禁班前、班中饮酒;严禁脱岗、私自替班或换班,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作业中应按规定着装,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扛抬笨重物品时,每人负重一般不得超过50公斤。 6.横越线路时,须执行一站、二看、三通过的制度。禁止从车辆下部或车钩处通过。在停留列车、车辆前部或尾部通过时,应与其保持5m以上距离。 7.严禁抢越、钻车或穿越两车间隙,禁止在钢轨、枕木头和车辆下部休息;严禁爬乘机车车辆以车代步。禁止爬乘机车或列车,禁止从行驶中的机车或列车上跳上、跳下。 8.需乘坐机动车辆时,应乘坐段机动车辆或证照齐全的.机动车辆。乘坐机车、列车、轨道车、机动车辆时不得将头、手、脚或物品伸出车外,准备下机动车辆时,必须待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