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 1、对方发生失信违法行为,可酌情采取下列措施: 1.1取消赊销条件;1.2停止供货;1.3取消供货资格;1.4诉诸法律。2、本企业发生失信违法行为的可能表现形式与纠正措施:表现形式:2.1个人擅自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并违约或骗取款物;2.2产品合格率未达标;2.3拖欠货款;2.4其他。纠正措施:及时书面告知对方,说明原由;依法赔偿对方损失;撤销过错当事人的职务、开除直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3、合同纠纷处理3.1发生合同纠纷,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应立即报告分管领导或法定代表人,并通报信用(合同)管理机构,提供材料。3.2为解决合同纠纷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必须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和期间内进行。3.3合同纠纷发生后,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应配合好公司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参加仲裁或诉讼。3.4发现对方当事人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等犯罪活动时,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并向公安机关报案。3.5合同发生纠纷后,需要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或诉讼活动的,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