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结厂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设备、设施设计与制造的安全保障 (1)生产经营设备、设施应有配套的安全设备或安全警示装置凡可产生危险、有害因素较大的场所、部位,都应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例如,设备的可动零部件是否设置有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凡人员易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应尽可能封闭或隔离。对于操作人员在设备运行时可能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必须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对于运行过程中可能超过极限位置的生产设备或零部件,应配置可靠的限位装置。(2)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应符合安全标准要求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2、安全设备、设施使用、维护、检测的安全保障定期对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1)设备安装的安全要求设备安装好后,应逐项检查设备的安全状态及性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检查的安全项目包括静态和动态两方面,静态检查项目在设备不运行的条件下进行,如设备表面安全性、安全防护距离等;如控制系统安全性能、可动部件安全防护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