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总则 1、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全体员工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新入厂员工必须接受三级教育(即入厂教育、工段教育、岗位教育)及现岗位安全技术操作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对电器、电梯、电氧气焊、厂内机动叉车和各种机动车辆等特殊工种必须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 3、所有生产员工在每班上岗前,必须穿戴好劳保防护用品,在操作旋转转机床时,不准系领带,女工的长发需放入工作帽内,辫子应盘头,袖口必须扎紧,严禁带手套操作旋转的设备,车间内不准赤背、打赤脚,不准穿拖鞋,员工在工作时必须严格按各种机台的操作规程操作。 4、设备应定人、定岗操作,对本工种以外的设备必须经自己的主管领导批准,并在已掌握操作程序的前提下方可操作,操作前应检查设备和工作场地,排除一切故障及隐患。 5、凡设备在旋转或运行过程中任何人不准横跨旋转部位,不准从其上方传递物件,不准触摸旋转部位,不得用手拔、嘴吹切削下来的木屑,不得站立于旋转工件或可能会发生弹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