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实施办法 引言 为指导和督促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建设工程监理单位(以下简称“监理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做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工作(以下简称“安全监理”),提高安全监理的水平,进一步促进安全监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1 范围 1.1 本实施办法规定了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要求。 1.2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系统内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的工程监理单位和从事项目管理业务的工程项目管理机构的安全监理(管理)工作。 1.3 本实施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系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石油化工建设工程。其他工程可参照执行。 2 一般规定 2.1 本实施办法所称安全监理,是指监理单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安全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的活动。 2.2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其性质是发现安全问题,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消除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