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企业安全投入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费用,保证企业改善劳动条件的资金,根据确定的提取标准自行提取,并且用于安全生产,不得挪作他用。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管理。 三、职责 1、总经理负责确定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提取标准,并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2、安全科负责制定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对安全投入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财务科负责依据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建立安全费用管理台帐,记录安全费用的提取情况和安全费用的使用情况。 4、根据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478号)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企业当年安全费用的提取是以本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逐月提取: a、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部分,按照4%提取; b、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至1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2%提取; c、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含)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