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制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流通环节乳制品市场主体准入有关工作的通知,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乳制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掌握一定的乳制品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并主动执行各项乳制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条保证乳制品进货、运输、贮存、销售、退市全过程符合有关乳制品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一)进货 1.核实销售乳制品的生产企业、经营单位、检验报告、发票等方面的信息,不得购入无法验证真伪的产品,确保购入产品来源正规、渠道可靠。 2.进货时需向乳制品供应商索要加盖公章的有效证照资质证明与相关乳制品的检验报告。验明乳制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 3.不购入无法验证真伪的,无质量合格证明、无标签或者标签残缺不清的,过期、变质或者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乳制品。 4.设立一个存放上一级批发商或厂家相关资质和台账的资料柜,按照供货商、进货时间、商品类别等不同内容,将供货凭证进行分类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