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现场管理制度 一、施工单位(乙方)在进行工程施工时,应服从建设单位(甲方)委派的施工管理人员的管理。 二、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组织设计经甲方主管及监理单位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在施工中严格执行,不准随意施工方案及作法。三、开工前,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现场现状图。四、施工单位不准在工程建设中使用任何旧材料和自行更换材料,如需更换,必须经甲方批准按程序办理工程变更通知单。否则,按不合格论处。五、在混凝土和砖石砌体等各工序施工前,乙方应向现场监理及业主施工管理人员提交质保资料(配合比、检测报告及合格证等),并在施工中严格执行。在砼浇捣时随时检查各种材料的掺加量、塌落度等检验;施工现场必须备有称量设备,否则,不准进行混凝土浇捣工作。六、工程隐蔽部分的施工记录应在检查的同时签证,不得后补。签证后的记录应送交监理和甲方施工管理人员保存。七、混凝土、砂浆应按有关技术规定留做试块。每次留做试块时应通知工程现场监理和建设单位管理人员,同时按规定期限试压,并及时将试压报告,分别送监理及建设单位审查留存。八、施工单位应按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