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现场施工电梯的管理工作,更好的贯彻执行建筑法,完善本公司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的现场文明施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对外租电梯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参与施工,提出了规定要求,由项目部门或电梯设备管理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 第二条 加强对现场电梯设备管理的目的是为了完善项目施工管理,强化施工安全,充分发挥电梯设备的生产效能,提高企业的综合经济效益。 第三条 加强对现场电梯设备管理的任务,是使项目现场管理部门与电梯设备租赁部门之间形成一套标准化、规范化的安全文明施工程序,做到职责明确,管理到位。 第四条 范围 凡进入本公司各施工现场长期参与施工的电梯设备,均应符合本规定的相关内容。 第二章 施工电梯设备 第五条 租用施工电梯必须选择经市建委批准的、具有施工电梯资质单位的设备。设备的规定位置应贴有市建委统一颁发的市统一编号(统一编号应贴在驾驶内)。 第六条 施工电梯司机必须具有市建委颁发的操作证(各施工现场的安全员应存有有效的操作证复印件)。施工电梯进入现场